(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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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标准和程序,加强工作纪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章 处罚尺度
一、根据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分警告、记过、记大过,三次警告作记过一次,三次记过作记大过一次,记大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条款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警告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将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所在部门并公示,且在该员工人事档案中存档;员工立功后可通过功过相抵。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时间一小时「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时/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驻或出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工作的,派驻人员或出差人员的考勤及工作时间按集团所属成员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据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二、指纹打卡制度
「一」指纹打卡是公司计算工资和考勤的依据,公司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长特批人员除外」
「二」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记录。
「三」由于公司实行上下班交通车制度,由于交通车原因导致上班迟到的经核实后不计入迟到考核范围。如员工上班打卡时间晚于公司班车到司时间10分钟之后的,从第11分钟开始计算迟到。
「四」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采集打卡指纹。
「五」上班忘记打卡或由于指纹打卡不成功原因,应于当日8点40前以公司座机向考勤负责人电话报到以便确认时间,并于当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8:40报到的,算作迟到。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补卡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六」当员工下班时忘记打卡需在次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七」月累计超过三次补卡以上者,从第四次起,每补卡一次扣罚1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未补卡的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三、考勤扣罚
「一」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上班时间「8:30」后打卡者视为迟到;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下班时间「17:30」前打卡者视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为进餐及休息时间,以中午吃饭打卡时间计算,若在12: 00之前打卡进餐,以早退处理。
「三」13:00仍未到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视为迟到。中午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人力资源部及行政中心将在午间不定时进行抽查,若当月部门累计被查出3次,该部门将被以书面形式进行张贴通报。「迟到、早退以分钟为单位进行计算」
「四」迟到:
1、公司根据员工迟到的时间及迟到次数对员工进行处罚:
月累计迟到早退20分钟开始扣罚,21-30分钟,罚款20元;
31-60分钟,罚款40元;1-1.5小时,罚款60元;1.5-2小时罚款80元。
上述迟到除罚款外均给予警告一次。
累计超过2小时以上且半天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超过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内按旷工一天计。
上述迟到除按旷工罚款外均给予记过一次。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五次给予警告一次,超过五次者每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一次,累计三次警告则给予记过,累计三次记过则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可通过OA系统查询打卡记录「公共文件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每次提醒。
「五」旷工: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旷工扣罚工资3倍,记过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达到三次旷工记录则记大过一次,并根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迟到、早退的罚款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内外出」
「一」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
「二」因公外出办事,当天来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提交部门主管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超过规定时间的每次扣罚10元;因外出没打卡的,只需写《外出申请单》,不需另外再写《补卡单》。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于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
「二」加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若部门需要加班,部门负责人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事由、地点、预计加班时数及指定的加班人员,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加班申请单》不作为核算加班时间的依据,只作为部门主管申请加班的审批依据。
「三」加班后由员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统计单》,加班统计单要写明实际加班起止时间、加班时数及加班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在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没有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事后没有递交或延迟递交「距加班日期超过3天者」《加班统计单》的,都不计入加班。
「四」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含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加班必须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做为计算加班的依据,未打卡须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补卡需计入当月补卡次数中按有关规定扣罚。
「五」员工在公司范围外加班不能回来打卡的,须在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由部门经理确认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
「六」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安排将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而需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
「八」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须算加班费。员工每月实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如部门需要加班工时超过36小时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补休,补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补休应提前申请,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出补休申请,而已算给加班费的,公司将不再安排其补休。
「十」公司实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十一」加班补休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主管应该及时安排员工补休,以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十二」加班费的计算:员工工作日加班以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计付,加班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特殊政策为其计算加班费。
「十三」公司内享受业务提成的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拜访客户、参加行业报告会、公司展会等业务拓展工作不计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费核算:若无特殊规定,月度加班时间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当事人声明该法定日加班用以补休,则优先计算法定日加班费, 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时,而工作日或周末还有加班,则根据上班日期顺序,从月初第次到月底将加班时间「不论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与法定日「若存在」加班总数达36小时为止,作为加班费。
「十五」补休:若员工月度加班除去当月调休以及计算加班费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将与过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时间一起累计,如需调休,则优先从工作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工作日加班时数不够扣除补休时数的,则第次从周末加班继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值班的,员工不得拒绝。有常规值班安排的须于每月25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门法定节假日值班必须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请,申请通过后并在人力资源部留底备案,无申请或没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计算值班补贴。
「二」值班必须上下班打卡,以作为计算值班补贴的依据。
「三」周末值班补贴按50元/日计算。法定假日值班按xx元/日计算。
「四」值班不用于补休。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一、请假程序
「一」公司员工请假一律须经直接上级主管批准,并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核准,必须在OA系统中办理相关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请假方式,待主管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流程,不得越级请假,越级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二」员工办理请假手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并在OA工作流中填写好请假单,依据请假时数报批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生效,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
「三」部门主管请假所填写的OA请假流程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二、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等,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并在当月扣发相应工资和补贴。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以旷工论处。
「二」普通员工请假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内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五天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五天的由董事长批准。
「三」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二天的由董事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须附授权委托书,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请假,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四」员工如经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将对其个人情况做出判断以确定其是否胜任其职位。
三、病假
「一」工龄不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4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30%、25%、20%。
「二」2工龄不满3年且已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5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0%、45%、40%。
「三」工龄已满3年,病假第一周内,当日薪金为日工资60%;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5%、50%、45%。
「四」病假超过1个月的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
「五」申请病假工资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合法病休建议书「盖有医疗单位的公章」及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如经常因病缺勤,公司将对其健康状况做出判断以确实其是否胜任其职位。未转正员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为了缓解员工工作压力、鼓励员工调节身心而设立的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是对员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员工在司累计工作在1个工作年度不满1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个工作年度不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满一个工作年度方可申请休年假,工作年度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至工作满一年之日为一工作年度。第二个工作年度为第一个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门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休假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门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个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连休两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为年假计算起点,2007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以该员工实际入职时间为计算起点。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积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职六个月及以上员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3天假期。申请婚假须持结婚证明书,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可延长。婚假必须于婚假十五天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四」丧假: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给予丧假1天「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五」产假:128天,申请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小孩一周岁内母亲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假。申请产假须提前三十天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六」陪产假:男同事的爱人生产,可享受3天的陪产假,申请陪产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七」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发放全额的基本工资,按实际的休假天数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及午餐补贴。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二」员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训,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并提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考勤依据。
「三」部门主管出差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须每天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情况,部门主管对出差员工负有监督的责任。
「五」出差人员补贴参照《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勤监督
1、所有出差人员若出差地点无打卡考勤设备或专门负责考勤人员,均以日报表或周报表作为考勤依据,
其余如加班、外出、请假等此类情况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无日报表周报表者又未见相关OA工作流程,以旷工论。具体见《日报表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在抽查中发现有员工旷工现象,将立即登记,作为本月工资计发的依据,并附在当月工资表上。
七、出勤查询
人力资源部每月在OA系统中公布考勤明细「公共文件柜/考勤数据统计表」,请各位员工自行查询并补办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将不再行每日告知职责。
八、出勤奖励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二」公司对全额出勤的员工给予全勤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全勤奖:
1、当月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计20分钟以上;
2、当月补卡次数超过3次;
3、当月请假累计超过1小时或请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当月有旷工记录。
「三」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总监、副总监级、经理、副经理150元/月;员工100元/月。
九、附则
所用相关人力资源流程须在有限公司OA系统中办理。OA系统中无法办理的流程,请自行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领取相关表格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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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三、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10元划入水果基金: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请假制度
1、假别: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六、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七、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八、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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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一、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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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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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勤
1、工作作息时间为:8:00—12:00 14:00—18:00 2、迟到 10 钟之内罚款 10 元,10 分钟到 30 分钟之内罚款 30 元。
30 分钟以上扣 除半天工资。
二、 请假
1、工厂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事假期提前 3 天报公司批准。
病假开具医院证明。
2、如果请假没有公司批准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三、 流程
1、工厂所有工作事项及和各部门对接事项按照流程执行,不得擅自主张。
2、如果没有按照流程执行照成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团队负责 20%的赔 偿。
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 30%。
四、 计划
1、工厂要严格执行工作做计划制度,做月计划、周计划及总结,并要求做执行 计划。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 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五、 监管
1、工厂外发加工的产品执行时时监管验收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在 最后完工环节发现问题。
2、如果做不到时时监管造成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客户不满意,公司有权不支 付产品加工货款。
六、 预算
1、工厂在财务上必须做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加工费用、工人 工资、机器设备及工具等」 ,如有另行产品加工报独立产品加工预算费用。
2、没有做财务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七、 报销
1、工厂只对做财务预算的账务进行报销。
禁止报销任何形式的接待费用「提供 员工餐」 ,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部分的相关业务人员自行安排接待方法,如果产品费用自行安排结算。
八、 方案
1、所有加工计划工厂都需要上报可执行的加工方案,公司统一要求做三种可执行方案;分 别为优先执行方案、 好执行方案和可执行方案。
每个加工方案需要工厂分析优势劣势分析的 相关报告。
「制作统一格式的表格」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九、 汇报
1、工厂对每日工作进度要在下班之前对上级领导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汇报并每周工 作进度要向行政部备案,由行政部通告其他部门。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2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500 元。
十、质量
1、工厂所生产的产品 90%都要符合公司对其的质量要求。
2、如没有达到 90%的加工费用有工厂团队自行负责。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30%。
十一、外发工厂备案
1、 工厂要对每一个外发加工厂进行详细的备案,而且必选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数量来快速的 开拓加工厂,保证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加工。
2、 没有按照公司要求的完成加工厂拓展工作数量少一家罚款 50 元;要求部合格者不计数量。
如果连续 3 月没有完成从第四月工资起直接管理人处罚工资的 50%,分管领导处罚 工作的 10%。
十二、保密
1、 工厂所有加工费用及委外生产工厂一律对外及各部门保密。
2、 如有泄密者公司一律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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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点,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 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章 请假
1.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 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 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 病假
●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事假
● 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主管部门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同上后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婚假
汽车销售总监述职报告
●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 年假
●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 产假及陪产假
第4章 监督和管理
1.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 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
第5章 扣款
1. 病假处理方式:
●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 事假处理方式
●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 旷工处理方式
●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三倍及其他补贴。
●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 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早退扣出当月勤工奖。
5. 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 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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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刷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情况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附表4《员工考勤异常单》」,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责任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 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责任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责任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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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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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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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工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0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以上之管理规定,于即日起实施,监督者为人事部。如有未尽之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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