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应该如何开展,如何依托课后服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如何设置课后服务时段课程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如何评估课后服务的真实效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精选20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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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第一小学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4.与课外服务机构开展好对接,明确值班教师职责。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确定服务对象及内容
1.在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初期,服务对象确定为每班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及班主任推荐,择优选择十一名学生参加首期课后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以课业辅导提升和特长发展相结合为主。
(三)课后服务活动开展措施
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
1.召开一至五年级全校家长会,向家长下发《关于课后服务开展的致家长的一封信》。
2.学校领导小组选择课外辅导机构,教务处与课外辅导机构协同制定好课后服务方案及详尽教学计划,内容主要为作业辅导和特长培养。
3.将课后服务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公示,征求家委会意见。
4.德育处制定好《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并与课外辅导机构与学校教师签订好责任书。
5.德育处根据报名情况整理好花名册上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学生课后学习分组。
6.安排好课后服务教师值班表,每日有两位老师进行值班,并做好记录。
7.课外辅导机构教师做好每日辅导考勤工作,并在值班老师处做好考勤登记和上课情况登记。
(四)课后服务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16:00——17:15。
2.活动时间结束后由家长来接,值班老师和辅导老师做好接送登记,家长做好签字。
(五)课后服务活动地点:学校教室及功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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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一厅〔20xx〕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xx厅〔20xx〕30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x〔20xx〕9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x函〔20xx〕1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以下简称课后服务),是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校学生负担过重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更是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的体现。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从“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学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保障学生安全,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
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是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同级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协同推进。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自愿申报
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三)公益普惠
各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予以学生资助政策支持。
(四)合理设置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校现有的场地、人员、校本课程等资源现状,合理设置菜单式服务项目和内容,供自愿选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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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实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可采取合班、走班等形式,以基本托管、素质拓展、特色培养模式开展,但不得作为学校学科教学的延伸,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小学一、二年级以自主作业、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诵读经典、实践活动、手工操作为主,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传统文化、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书面作业争取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为主。
1、基本托管。早到托管,学校开校门应不晚于早上7:30,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服务,对早到学生组织开展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午餐及午休托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安排学生在教室平躺午休,鼓励学生自主管理,养成良好的午休习惯;放学后托管服务,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开展每天至少一个学时的集中完成作业、教师答疑、自主阅读与自主合作探究等活动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建立学习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兴趣爱好、个性发展等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心理健康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和学生艺术团,重点做好学生体质提升、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3、假期托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各类兴趣活动。课后兴趣活动服务主要是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和研学旅行、拓展训练等。
(三)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餐、午餐、午休、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学生提供下午茶服务。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都要做好下午课后服务,且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初中学校晚上自习班不得早于19:00开始、晚于20:30结束。每天实行校车接送和寄宿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可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要求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四)服务模式
依托“中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第三方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原则上每个托管班学生不超过40人,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各校要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街也可统筹协调组织优秀教师到本区域内优质资源不足或有需要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通过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艺术院校等公益组织力量和聘任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非学科类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课程服务应从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山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信息目录》中选择,高水平体育运动队和艺术团建设可自主选择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师资,但所选服务机构必须符合进入《中山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信息目录》的条件(另文下发),并在“中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备案。
(五)经费保障及管理
1、经费保障。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提供的早餐、午餐餐费定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实际收支情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定。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课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采取学校无偿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分担服务成本的运行机制。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经费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机构收费的监督指导工作。统一服务平台缴费,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严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一个学期的费用。市教体局定期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劳务报酬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可获得劳务报酬。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依据市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标准,由服务平台共管账户据实支付。在职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六)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资质审核
由市教体局委托搭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应向市教体局报批,通过审核的将纳入《中山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具体申报的程序和要求由市教体局另文通知。
四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镇街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
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
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一镇一策”、“一校一案”,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做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每学年市教体局将委托第三方对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
五附则
(一)如国家、省、市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二)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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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此方案,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服务水平,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课后服务对象
本校在籍就读,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安排
备注:根据节假日、学校重大活动和季节变化等情况,课后服务时间会做及时调整。
三、课后服务内容解读
1、作业辅导、答疑课程由学科任教教师承担,以作业辅导、答疑为主,不上新课、不集中补课、减少孩子家庭作业的时间。
2、社团课程分为普惠社团课程和课后服务机构提供的个性化课程。普惠社团由学校老师承担,免费提供。个性化课程由庐阳区审定的课后三点半平台认定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以艺术、体育、科技、劳动等社团课程,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别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具体见后期推送的课程表。社团课程满15人开班,达到一定的人数后截止。
3、托管服务主要由老师轮流值班看护学生自主完成作业等,不设满员上限。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编班。为保障学生安全和统一管理,申请参加托管看护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周一至周五均要参加,不随意请假。
四、课后服务报名及开班流程
申请参加作业辅导和周一至周五托管服务的学生请在班主任老师处报名。申请社团课程需要在“课后三点半”平台报名。报名通知随后详见班级群。
五、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组织要求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事务。
(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托管方案,协调托管工作。
(2)教学管理小组:负责安排并督促学科辅导和托管看护的教师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3)社团课程管理小组:负责社团课程的教学管理与检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的优缺点,作为考核选课的主要依据。
(4)后勤管理小组:负责安全保卫、保洁、保健等工作,维护设备设施和场地,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
2、管理要求
制定课后服务工作管理方案,保障安全、秩序等运行工作。
(1)制定安全预案。组织参加管理、教学老师学习熟知预案,保障托管服务的顺利实施。
(2)建立点名制度。根据学生参加的课后课程,实施课前点名制度,对未到的学生及时反馈班主任老师或者家长了解原因并记录。
(3)建立巡查制度。教导处和少先队负责人每天分别进行两个课程服务的巡视、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做好记录。
(4)因师资和场地有限,申请社团课程的原则上一个学生只选择一门课程参加学习。申请托管服务的学生须遵守托管班级的纪律,讲文明、懂礼貌,不做影响他人的事情。因病、因事请假,需递交书面或电子请假单给老师(可委托班主任老师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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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自治区、xx、xx市有关工作部署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长和学生有需求的。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开设晚自习。晚自习18:15——19:30。
3、地点:晚自习地点在学校教室和功能教室。
4、服务内容:课业指导、答疑解惑,适当安排体育、艺术、劳动、科普、阅读等活动。不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5、工作步骤:xx月xx日中午12点前家长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年级编排组班、确定地点——各年级安排管理教师——xx月xx日实施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我市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全盟统一定价执行。
四、基本要求
1、宣传介绍。通过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3、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本服务的,书面向学校申请。
4、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5、因我地冬季天黑较早,天气寒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能按时到校接学生。
6、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需服从老师管理,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7、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惠民工程。
2、各年级合理安排管理教师
学校各科老师根据安排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细则待教代会修订相关考评办法。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3」管理教师要做好查人清点人数工作,做好零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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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厅函〔20xx〕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基〔20x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x办〔20xx〕xx号)《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精神,加快推进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特制定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01目标任务
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盼愁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通过开展课后服务,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效能,确保20xx年秋季开学后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的目标。
02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益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课后服务资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
(三)坚持主动原则。成立以陈永兴校长为组长的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晚走的学生,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权益。
xx市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03服务模式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5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04课程设置
学校秉承“追求唯一争创第一”的办学理念,开设“本源课程”和“多彩课程”让学生享受成长幸福。让每一位孩子都能成就心中最好的自己,做自己心中的第一,让唯一的自己熠熠生辉;做一个精神富有的一小学生,达到“至真、至善、至美、至诚、至和”的理想境界。教师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对个别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辅导帮助;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1)本源课程。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老师在教室里指导学生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
(2)多彩课程。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性活动,主要包括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如篮球、乒乓球、健美操、跳绳、舞蹈、合唱、电子琴、古筝、绘画、手工、书法、趣味编程、电子百拼、播音、英语口语、劳动等,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审美和鉴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05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为学校正常教学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四点半服务。
下午放学后,分两个课时进行,第一课时为本源课程:自主阅读+作业指导+课外锻炼(一二年级周一至周四至16:35、周五至17:25;三至六年级至17:25);第二课时为多彩课程: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一二年级周一至周四17:15、周五18:05;三至六年级至18:05。)
(二)午托服务。
1、上午放学后至11:50为本源课程,主要进行自主阅读、作业指导。
2、上午放学后至14:30(家长自愿选择)。拟采取“配餐服务+指导作业+班级午休+课外阅读”形式进行。学校通过统一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等模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
06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
07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费用将参照《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执行。
08工作专班
(1)带班辅导人员
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
(2)巡视管理人员
每日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巡视管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09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结合学校“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收费等情况。
(二)报名申请。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三)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四)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10经费使用
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x人发〔20xx〕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学校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每人每课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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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0号)、《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教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照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实际,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资源统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开展多形式课后育人活动,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二、服务组织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原则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实施课后服务还征得学校教师的同意。
2、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服务采用政府的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优先保障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3、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四、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指导帮助。
五、服务主体
以学校教师值日看管为主,必要时聘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中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到校开展特色培训活动。
六、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不超过3课时,下午不超过2课时,全天总课时不超过5课时「含5课时)。
初中晚自习及晚餐管理。学校推行初中晚自习制度(2个课时)。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拟定三个供学生和家长选择的服务时间段,供家长和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自主选择。
七、服务方式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参加。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
八、服务内容
(一)在校午餐服务:由学校自办食堂,向学生提供午餐,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等场所,并均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毕业班学生使用。
(三)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服务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劳动等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1、托管服务。以学校教师为主,组织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每周安排5天。
2、特色服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由学校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培训活动,每周安排1次。
九、服务流程
按照“制定方案——问卷调查——服务公示——自愿报名——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重新组班—组织实施”的流程有序开展。
1、制定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xx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2、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对本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做好统计。
3、服务公示。学校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精神,制定课后服务《告家长书》,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内容要明确服务时间、地点、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及注意事项等。
4、自愿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xx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申请表》,并确定参加特色服务的培训项目。
5、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班级初审、学校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托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并公布最后确认名单。
6、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重新组班。必要时将不同班级的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重新组班,按每班45人编排“托管服务班”;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30人的“特色服务班”,并分别建立班级花名册,制定班级负责人,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8、组织实施。每周5天安排课后托管服务,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劳动等活动。
十、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服务于民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学校根据上级审核标准一次性收取课后服务费(包括特色课堂的培训费)特色课堂若涉及的器材、设备所需经费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购买。
「4」值班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及部分中午留校的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保卫人员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十一、收费标准
课后延时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行政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外聘教师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费、小额耗品费、保洁费、设施设备添置和场所维护、安防费用等,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
财政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按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学生(含幼儿)数每年生均100元的标准拨付给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具体费用根据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教综〔20xx〕68号」收费标准执行。
(1)普通延时托管服务的服务费暂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50-200元。参加特色集体活动服务项目的暂定收费标准按各项目公布的费用进行收取,原则上每生每课时不超过8元。
(2)课后服务费暂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
(3)周末及寒暑假校内托管服务费的暂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
以上1、2项按学期收取、按月结算,学期末多还少补,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家长缴费后学生未参加课后服务,按当月内参加课后服务未满15个学习日的退还当月课后服务费,当月超过15个(含)工作日,不予退还。
学生午餐、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备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四类生”课后服务费给予适当的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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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xx发〔20xx〕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为1个课时,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1+X”模式,以托管服务为主: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其他服务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德育、美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原则上按照标准班额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地各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五)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目前暂定市内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资质审核。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组织机构:资质证明、组织管理、领导机构、师资力量等;
2、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信息通报、财务管理等并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3、实施方案: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劳务报酬发放方案等。报批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节假日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对提出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核,评估认定合格的纳入备案目录进行监督管理,且每学年对其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质。
(七)材料报备。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公益组织签订的协议、公益组织合法设立的证照或文件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xx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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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场地、硬件支持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努力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通过开展学生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现制定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一、课后服务对象
面向本校“三无”(无人接、无人管、无人教)学生,且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班级不发动,不宣传,不诱导,学生及家长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与。
二、课后服务时间
下午放学后1小时
三、课后服务内容
1、文体活动
2、督促孩子完成作业;对个别学生进行辅导
四、课后服务组织
1.课后服务督查员:由学校教干组成,每天督察所包靠年级的课后服务教师、课后服务辅导员的考勤和服务质量,学生管理以及学生进出校园安全等。每天都做好检查记录,然后将记录表当天交给课后服务督察办公室。本学期教干包靠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备注:xxx校长和xxx主任共同包靠五年级,因为幼儿园还有需要看护的教师子女,你们协商做好分工,督察到位。
2.课后服务学科教师: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每人每天全部参与,轮流辅导、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协调做值日,主动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统一协调时间。譬如:一二年级数学每人两个班级,那么,前半个小时有个班级先写数学作业,另一个班级语文老师先辅导语文作业;譬如三四五六年级的英语作业,每位英语老师带3个或者4个班级的课,那么穿插进行,有个班级先辅导英语15分钟,有个班级最后15分钟,班主任、年级主任做好协商,确保无缝隙衔接,确保辅导质量。
3.课后服务文体教师。随着工作推进,逐步成立、完善社团。本学期先确定以下社团,争取打造精品社团。
足球: ; 篮球: ;跳绳: ;合唱 : ;
舞蹈: ; 书法: ;美术: 。
4.课后服务辅导员:学生放学后,课后服务辅导员先护送不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站好路队,服务学科教师及时进教室,组织学生做作业,维持秩序,进行作业辅导。送完第一批次路队之后,课后服务辅导员到服务班级进行点名考勤,做好记录,每月按照学生考勤记录收取费用,对接督察员,上交财务小组。
5、课后服务财务小组:学校财务、年级主任、督察员、家委会代表等组成。
五、课后服务费用分配:
费用xxx一致,按照服务教师的职责、学生比例人数等进行分配。提醒所有老师,不发动、不宣传、不诱导学生以及家长,让家长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与。学校所收取费用全部用于学生课后服务项目,财务小组定期公开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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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市局”双减”工作推进会的相关精神,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家长、培养学生为宗旨,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有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1、为社会服务
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替家长分忧
满足家长合理需求,解决家长接送难、孩子没地方去的实际问题,为家长高质量的学生托管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
以“课后服务”为契机,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确保全面覆盖。
通过多种媒介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宣讲到位,家长自愿选择,鼓励学生全员参与。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由行政值班负责对指导老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记载;年级组对参加课后服务老师工作量按照月度统计好,及时在组内公示,并交教导处备案。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校分年级组织开展多样态的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当天的书面作业,组织丰富的学科活动,帮助学生发展兴趣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4、明确公益属性,加强有效监管
采用政府的财政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对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费用,坚持公益导向。
四、时间安排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结合家长实际需求,按低年级和中高年级两个批次分别延时服务至17:00、17:30。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xx月xx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程安排
六、实施程序
xx月xx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建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使每一位教师知晓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
xx月xx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xx月xx日,班主任收齐所有家长的书面申请,进行统计与上报。
xx月xx日-xx日,各年级完成课后服务的教师安排、课程设计、编班组织等相关工作。
xx月xx日,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服务老师、值勤行政,各负其职,确保每一位学生在校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七、安全防护
1、全面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本校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
2、强化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对于提前接孩子的家长做好相关的登记,由老师送到接送地点,进行明确的交接后学生方可离校。
八、保障措施
1、课后服务检查指导保障:
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每日的行政检查、监督,全面关注学生的自愿参与度、课后服务班学生书面作业完成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度、师生与家长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2、课后服务考核评价保障:
由各班级进行自主记载,行政值班负责对指导老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年级组对参加课后服务老师工作量按照月度统计好,及时在组内公示,并交教导处备案。
3、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本学期按照上级文件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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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x教发〔20xx〕x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严禁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全面育人。坚持“五育并举”,统筹“五项管理”,落实“双减”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提高课后服务的服务功能和育人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规范服务。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根据服务供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主动公开。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菜单”,提供“菜单式”服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官网官微、家校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学校课后服务时段、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措施等事项,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中小学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天,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天。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家长和学生需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高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0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周末安排课后服务时间不超过11课时/天;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服务内容。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课后服务内容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强健体质、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2+N”模式,“2”主要是指: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和开设“五育”课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N”指: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艺术、阅读、科普、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光影育人”系列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一般分三种情形:
1、以学校为主: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学校主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制定“一校一案”或以中心校为单位制定“多校一案”。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可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要积极拓展课后服务供给渠道,协调社区、图书馆、美术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资源,为做好课后服务提供支持。
2、区域内调剂互补: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与其他学校合作,在一定区域内邀请同类学校优秀教师、专业教师、骨干教师等通过“走教”的方式补充学校师资力量,或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师资均衡配比的原则,组织区域内教师提供走教服务;也可以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3、适当引进校外机构:如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市、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机构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组织遴选,建立“白名单”,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白名单”中选择相应机构和课程。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责令退出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程序。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农村」地区学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按照前述程序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合理分组编班,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种课后服务的计划、时间、人数、内容、形式等实行记录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六)审批要求。学校拟开展课后服务的,按照“实施程序”要求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之后,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批。
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应急预案等;
2、区域内调剂互补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组织学校与其他学校签订的协议、与聘请的退休教师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签订的协议、社会专业人员的有关资质、应急预案等;
3、学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应急预案等。全市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地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完善收费政策、落实课后服务经费来源、核定绩效工资水平等方面强化支持、提供保障,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要有针对性的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培训,努力提升参与教师的艺术特长等综合素养和能力,达到“一师一课堂、一生一特长”的服务效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各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按要求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各地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乡镇「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尤其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或者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无法保证教师正常课时费用的,要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保证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基本课时费用。要着力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由属地财政适当补贴。
(三)严格经费管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4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800元;普通高中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5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并将根据成本核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课后服务因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需提供有关课程资源包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家长和学生自愿向有资质的国有发行主渠道订购。
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须使用国家正规的票据。课后服务收费开支,以不低于80%部分用于发放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不高于20%部分用于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及其他开支。参与“常规托管型”(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等)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参与“五育课程”和“兴趣培养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参与课后服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补贴必须按实际出勤或实际课时核算,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的平均额。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重复发放补贴,只能按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或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发放。每学期末学校须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教育、发改部门。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课后服务费用具体开支范围见附件。
(四)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要根据课后服务规模,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学校门卫登记管理,建立家校学生离校信息对接机制,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五)严格监督考核。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每学期末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覆盖情况作为衡量“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定期听取家长意见,要严肃查处借课后服务名义开展集体教学、违规补课、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以及乱收费、违规发放课后服务费等行为。对课后服务工作推动不力、管理不规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特色,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上报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本办法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有效期为2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原《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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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作业辅导答疑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任课教师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下午放学后,16:00-17: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写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课前活动)。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
「2」自主学习课程。
A.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现场批阅;
B.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C.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安排教师——组建班级(作业辅导结束后适时开展特色活动)——无缝衔接
「1」对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看护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看护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组建班级。第一时段学生完成作业后,第二时段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交给班主任老师。
「6」无缝衔接。课后看护服务结束后,班主任负责将学生送出校园,教师和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领导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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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接送难的这一社会问题,保障学校工作的稳步推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30号)、《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面不足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工作方案>的通知》(xx北教[20xx]12号)、《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综〔20xx〕68号)文件精神,xx实验小学经过校务研究决定在20xx年春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学校地址
xx市xxxx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二、服务对象
xx实验小学在校学生(中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午托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调查表、申请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班级晚托情况一览表、协议书,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服务时间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放学后三课时(120分钟),具体时间表详见附件。
2、教室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本班级教室。
3、学生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3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五、服务内容
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
六、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的原则,有序组织学生报名,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落实课后服务教师和值班领导,遵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到安全、有序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服务有方向、有方法、有措施。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中午第三节课结束后,班主任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看护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做好签到工作,核对好名单后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放学离校,清点好人数,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送到学校门口外,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放学,负责清校。
七、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中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2元/人/课时,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按学期结算,期末一次性收取。收费形式经有关部门确定后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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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暑假学生后无人照管的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基字〔20xx〕1号)、《xx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通字〔20xx〕90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北区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通过召开干部会、班主任会、教师会的方式,层层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并制定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践行学校“让每个孩子如花般精彩绽放”的教育理念。
二、工作原则
学校实施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有刚性需求的家长能够接受基本服务;坚持公平性原则,尊重家长意愿,积极引进高品质第三方培训机构为家长提供多种选择;坚持激励性原则,对参与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适当增加绩效补贴;坚持安全性原则,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主要事项
(一)课后服务时间
暑期托管分四个时间段(不含非工作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期或多期。
托管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根据实际,学校经与家长沟通一致,时间可适当调整,为家长提供灵活方便的服务。
(二)课后服务地点:
因学校周边面临拆迁,环境较差,校园暑期进行围墙整修,为学生安全考虑,故借四方小学教室进行暑期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
在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学生。
(四)课后服务模式及内容
课后服务每班人数以40人左右为宜。课后服务以看护为主,由学校或第三方(具备资质并通过遴选)提供课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活动、科技教育、研学实践等基本服务,不组织加班补课、讲授新课、学业测试等。
学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服务费用。托管服务期间,发挥家委会作用,协助提供午餐服务,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成立目的是做到形成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网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做到“零投诉”,落实到位,为学生服好务,为家长服好务。
监督小组认真把握文件精神,共同制定学校暑期课后服务方案,建立健全课后校内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做到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扎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强化监管。暑期课后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提高暑期课后服务水平。
3、保障安全。学校要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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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公益原则,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xx市教育局“双减”工作推进会相关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落实“五育并举”,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根本目标,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发展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通过课后服务解决有家长无法准时接孩子的困难和孩子放学后生活管理的安全隐忧,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建设幸福和谐的文明社会贡献教育的力量。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和素养,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服务时间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根据下面的错峰放学时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
课后服务错峰放学时间:低年级5:10、中年级5:20、高年级5:30。(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xx月xx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程安排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教师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2、学生自主阅读。安排学生在读书长廊、图书室等阅读区域,开展自主阅读。
3、学生社团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具体如下: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
六、实施程序
1、xx月xx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使每一位教师知晓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
2、xx月xx日,学生报到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3、xx月xx日,班主任收齐所有家长的书面申请,进行统计与上报。
4、xx月xx日到xx日,各年级完成课后服务的教师安排、课程设计、编班组织等相关工作。
5、xx月xx日,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服务老师、护导老师、值勤行政,三位一体,各负其职,确保每一位学生在校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①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③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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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共计xx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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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综[20xx]xxx号)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工作,并下设课后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
主任:
成员:
三、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或有需求的学生。
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语数轮流对学业辅导和个别辅导,有特长的教师及外聘专业人士进校园开展特色项目专业训练。
3、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社团活动室、运动场所。
5、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安排教师及专业人士服务——无缝衔接——申请退出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xx中心小学课后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置的课后服务社团活动,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5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课后服务。
「6」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全体志愿服务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依据《xx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综[20xx]161号)文件精神,适当收取服务性费用:午间课后服务家长按每天每小时缴纳2元服务费,下午课后服务家长按照每天每小时2元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4」志愿教师要做好课后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学生出勤及其他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五、经费使用
1、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买活动课程及其他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将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和挪用。
2、规范合理取酬。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xx人发〔20xx〕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外聘教师按每人每课时(小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中午课后服务”按2课时,“下午课后服务”按1课时计算。
3、规范外聘教师行为。外聘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特色项目服务,与学校教师按服务时间享受相同服务报酬,切实保障特色服务的公益性,并接受教育局的监督管理。
4、健全监管机制。课后服务工作属教育督导范围,教育局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
六、资金监管
1、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开具收费发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一律缴入xx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
2、xx市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将加强对经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的依照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七、学校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邮箱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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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xx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xx〕5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二)教师志愿。积极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学生自愿。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等事项,方便学生及家长选择。
(四)公益普惠。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确保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
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注:乡镇及以上学校(不含村小学、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纳入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统计口径,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时间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
1、开设课程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建议如下:
(1)学科类:语文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指导、习作指导、口语交际、古诗词赏析、写字指导、看图说话、朗诵、演讲指导等课程;数学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数学思维训练、计算技巧训练等课程;英语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训练、口语训练等课程;其他学科,也可因地因校因生制宜开设作业辅导等相关课程。
(2)科技类:可开设机器人组控、科学小制作、航模、魔方、科学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打印笔、编程设计等课程;
(3)艺术类:可开设合唱、小组唱、戏曲(剧)、书法、美术、舞蹈、器乐演奏、非遗项目等课程;
(4)体育类:可开设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啦啦操、跳绳、田径等课程。
描写夏天的诗
2、午托服务
小学可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为学生午托开展午休、午餐服务。
(四)服务方式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2、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五)经费保障
1、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2、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3、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4、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六)材料报备
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2、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发改部门加强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监督和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学生的饮食安全。各县(市、区)要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指导辖区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考核体系,要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要将课后服务覆盖率不足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各学校要鼓励家长主动承担子女的课后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使课后服务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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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19]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19]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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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学生在下午放学后存在无人看护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免费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倡导在外务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陪伴孩子共同成长,保障孩子学业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
三、实施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30,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时间。
四、实施场所
主要依托各班级教室为主,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学校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场馆和功能教室,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五、实施人员
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学校党员干部为骨干,同时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各类专业特长人才、社会知名人士的作用,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六、实施内容
1.对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课业或心理辅导帮扶;
2.开展“书香校园、海量阅读”活动;
3.组织进行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辅导、训练、竞赛、展演活动;
4.开展“第二课堂”社团兴趣小组活动;
5.开展与学生综合素养拓展提升相关的其他课余活动。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各年级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课后延时新模式,打造课后延时服务品牌。
2.保障安全。建立健全课后延时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参加服务的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负责教师,明确保卫和工作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积极做好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凝聚教师、家长共识,形成家、校、社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督查。学校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将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级组和个人考核,确保学生“晚走可留校、留校有陪伴、陪伴有温度”。
课后服务特色方案20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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