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保证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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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 分行: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签订了第 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XX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第 号担保契约,并于 年 月 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 元整的第 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XX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XX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XX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XX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XX,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XX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XX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XX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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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XX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XX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XX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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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XX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XX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XX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开户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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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协议
担 保 人: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注: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
致: :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 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偿;或在你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由我本人无条件地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赔付的凭据等要求我本人承担责任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若你方延长《履约保函》期限,我本人同意仍按前述约定相应延长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限。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及其他;
(3) 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七、因本保函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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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公司「下称贵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下称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___ 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规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年/月」金额为 「币种」 万元的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
本人 「下称反担保人」应债务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下称反担保书」:
1、本反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贵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 「币种」___ 万元的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
2、本反担保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2.1 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2 债权人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3、本反担保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反担保人按反担保书约定承担责任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保证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4、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5、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债务人的上述全部债务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6、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反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有权要求本反担保人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本反担保人同意继续按照本反担保书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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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 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 地址: 「指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XXX「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反担保证书6
一、个人反担保保证书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承诺书是指反担保人提出的承诺书。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个人反担保的重要性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三、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反担保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如果反担保无效是由于主合同无效导致本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无效时,要将三个合同关系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即主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和反担保合同关系。依据《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时,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此时,担保人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所谓有过错,是指反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情形。
反担保证书7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 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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